民法典中的婚宴家庭篇
中国青年网宜昌8月12日电(通讯员 汪俊杰)为深入学习了解民法典中的婚宴家庭的相关法律,“爱我中华”梦之队——民法中华行的小组成员汪俊杰在线下进行了深入学习。其讲解员说到,民法典取消实行计划生育相关条文。不再禁止患有性病、传染病、严重精神病、严重智力低下、瘫痪等的人结婚(以前不允许)。
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,不告知的,另一方一年内可起诉撤销婚姻。子女对父母离婚、再婚及婚后生活不得干预,也不得因父母再婚放弃赡养义务。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可以撤回(离婚冷静期)。
满30天,双方还得去民政局申请发离婚证,不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申请。第一次不判离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,应当判离。避免当前法院的“久调不判”。
时间:2020-08-12 作者:汪俊杰 来源:汪俊杰 关注: